行政消息
國立清華大學國際產學營運總中心 > 最新消息 > 行政消息 > 國立清華大學專利讓與案公告(截標日:114/05/25)
國立清華大學專利讓與案公告(截標日:114/05/25)
公告日期:114年02月25日

有鑑於在面對市場、技術、產品的激烈競爭時,企業掌握優質專利可形成強有力的防護網,並可藉此累積企業技術能力,成為企業在國際間競爭的最佳籌碼;國立清華大學擬將其所擁有之優質專利,以讓與方式提供國內廠商,以增加廠商國際競爭力及促進整體產業發展,並提昇研發成果運用效益。

一、主辦單位:國立清華大學(以下簡稱清華)
二、投標廠商資格:國內依中華民國法令組織登記成立之公司法人。
三、專利標的:專利明細請詳附件。
四、投標方法:
1.採郵遞或親送方式投標,投標廠商應按標單內所列各項目填寫清楚,加蓋投標廠商印信(公司大小章),連同押標金、廠商基本資料表、設立文件:如營利事業登記證、公司設立核准函、公司登記/變更資料或公司設立登記表影本,裝入信封密封之,並在信封上註明“國立清華大學發明專利讓與案投標”,並於114年05月25日下午5時整(含)前(以送達收據為憑)掛號寄達或親送至:
30013 新竹市光復路二段101號
國立清華大學智財技轉組收
2.投標時,不得附加任何成交條件。
3.廠商重複投標者,該廠商於該次標案之全部投標均視為無效。
4.投標後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撤回或修改其投標單。
五、押標金:
1. 押標金為總投標價格之10%,以仟元為最小單位,以下四捨五入。
2. 押標金應以現金、銀行本票或即期支票支付。若以銀行本票或即期支票支付時,請註明受款人為「國立清華大學」。
3. 押標金需連同投標單於截標114年05月25日(含)下午5時整(含)前一併掛號寄達或親送至清華,否則其投標視為無效;若有不足者,清華得要求投標廠商補足。若於決標前未能補足者,視為其投標無效。
4. 得標廠商之押標金移充簽約保證金;未得標廠商之押標金,於開標後掛號無息寄回投標廠商。
六、決標方法:
1.開標時間為114年05月30日。
2.開標時,先審查及確認投標資格、投標文件、押標金是否符合公告內容。
3.投標資料符合公告內容的廠商,進行開標作業。
4.投標廠商出價最高且高於底價者得標。
5.同一標的有二個(含)以上投標價格相同時,由清華現場抽籤決定,投標廠商不得異議。
6.開標時將請律師到場監標。
7.開標後將個別通知投標廠商開標結果(不公告得標者)
8.對於流標、廢標或無效投標之專利標的,本校得逕洽第三人為讓與等交易行為。
七、契約事項:
1.得標廠商應於接獲得標通知起10個工作天內,與清華簽訂「研發成果讓與契約書」。
2.得標廠商如屆時未與清華簽訂「研發成果讓與契約書」或未繳清應付款項時,清華得沒收簽約保證金並取消得標資格(但經清華同意者,不在此限);此外,清華得另洽第三人為讓與等交易行為,得標廠商不得異議。
3.得標廠商與簽訂「研發成果讓與契約書」者,需為同一人,否則清華得沒收簽約保證金並取消得標資格;此外,清華得另洽第三人為讓與等交易行為,得標廠商不得異議。
4.得標廠商簽署「研發成果讓與契約書」且生效時,本標案簽約保證金移充為「研發成果讓與契約書」之讓與價金。
5.「研發成果讓與契約書」自雙方依法簽章後生效。
6.得標廠商將遵守國家法律與經濟部暨所屬相關主管機關之法規、命令(包括但不限於境外實施等規定)。前述法令變動時,亦同。
7.專利讓與登記手續及費用由得標廠商負責辦理與支付,清華將配合辦理讓與登記所需手續。
契約生效日前之專利相關費用由清華負擔,得標廠商應自本契約生效日起負擔專利之相關費用。
8.得標廠商充分了解專利係執行政府經費所補助研發計畫之成果,得標廠商並特此同意授予清華永久、無償、全球、非專屬及不可轉讓之權利為學術或非商業之目的使用、實施專利全部或一部之權利。清華因前述研究所產生之衍生技術,其智慧財產權仍屬清華所有。
得標廠商嗣後若將專利全部或一部專屬授權或讓與第三人時,並應使該第三人同意本條約定。再為專屬授權或讓與時亦同。
9.未得清華及/或計畫核定機關事前書面同意前,得標廠商在使用實施專利於商業用途時(包括但不限於產品、商品或服務之公開行銷、推廣或廣告文宣等),不得以任何方式引用清華及/或計畫核定機關名稱、部徽、校徽或其他表徵;亦不得以任何方式表示清華及/或計畫核定機關與得標廠商有任何關連。
10.得標廠商了解並同意,「研發成果讓與契約書」僅為清華同意讓與專利予得標廠商。清華亦僅依專利現狀讓與本專利予得標廠商,清華並不擔保以下事項:
(一)申請中之專利可獲證,或可依原始申請範圍獲證;
(二)專利不會被撤銷、變更、失效、消滅等;
(三)專利不侵害第三人之智慧財產權;
(四)專利之無瑕疵、合用性或商品化之可能性;
(五)得標廠商使用或實施專利及申請權所製造或組裝之產品責任或其他任何擔保。
「研發成果讓與契約書」生效後,專利之任何舉發、被撤銷或其他糾紛,得標廠商同意自行負責,概與清華無涉;清華亦毋須返還或賠償任何款項予得標廠商。
無論「研發成果讓與契約書」存續與否或其他條款有無相反或牴觸之約定,清華依「研發成果讓與契約書」所應負擔之全部累計責任範圍,以實際自得標廠商受領之讓與金總額百分之十之金額為限。
11.基於尊重智慧財產並維護合法授權者之權利,得標廠商欲對依中華民國法律設立之第三人就本標的主張其權利時,應先定合理期間且以合理之商業條件通知該第三人請求協商授權事宜。如經前述協商程序仍不能達成協議,而有必要採取法律行動時,應通知清華。
12.得標廠商充分了解,如有計畫核定機關規定之情形者,得要求得標廠商將本專利授權第三人實施,或於必要時將本專利收歸國有,不得異議。
(一)於一定期間內無正當理由未有效運用本專利者。
(二)以妨礙環境保護、公共安全或公共衛生之方式實施本專利者。
(三)為增進國家重大利益或維護國家安全。
政府機關將專利授權他人實施或收歸國有時,清華已收取之讓與金或衍生利益金無需返還,亦無須負擔損害賠償責任. 
13.得標廠商若擬將本專利自行或授權或轉讓予第三者於大陸地區或任何外國境域使用、實施或製造、組裝產品者,得標廠商應於事前檢視該行為是否可能導致我國核心競爭力之削弱或影響國內研發創新佈局之情事,並遵守相關之法令規定,自行向主管機關及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為必要之申請或取得核准。
八、注意事項:
投標廠商之投標行為,視為已充分閱讀、了解並同意本公告、標單、研發成果標的及相關資訊之內容。各該內容如有不清楚或牴觸者,清華保留最終之解釋與決定權利。
九、領標方式:
有意投標者,請與清華國際產學營運總中心聯絡人(請見十、聯絡方式)連絡。
十、聯絡方式:
公告/招標等問題請洽清華國際產學營運總中心聯絡人
國立清華大學智財技轉組
電話︰+886-3-573-1061,傳真:+886-3-562-2904
電子信箱:chienchi @mx.nthu.edu.tw
地址:30013 新竹市光復路二段101號
 
附件:專利讓與清單明細(共74件專利)

清大編號 國別 證書號 技術領域
1 JAP101153-US 美國 9,797,069 光電光學
2 V9P102003-US 美國 8,729,237 生化醫藥
3  V8P105073-CN 中國 4527454 生化醫藥
4 VCP102127-US 美國 9,873,719 生化醫藥
5 V8P104035-CN 中國 4564397 生化醫藥
6 V8P105008(2)-TW 中華民國 I677508 生化醫藥
7 V9P104070-CN 中國 3376320 生化醫藥
8 V9P104070-TW 中華民國 I557587 生化醫藥
9 J3P103038-TW 中華民國 I509067 生化醫藥
10 J3P99008-US 美國 8,759,096 生化醫藥
11 J3P99008-TW 中華民國 I421340 生化醫藥
12 J5P104056DIV-US 美國 9,891,204 生化醫藥
13 V7P101096-TW 中華民國 I447125 生化醫藥
14 V7P107080-TW 中華民國 I715927 生化醫藥
15 J4P104107-TW 中華民國 I596886 電子電機
光電光學
材料化工
16 J4P104101-US 美國 9,952,692 材料化工
能源科技
電子電機
17 J4P105117-US 美國 9,997,355 光電光學
能源科技
材料化工
18 J4P107093-TW 中華民國 I668132 光電光學
能源科技
材料化工
19 J4P103083-US 美國 9,903,616 光電光學
能源科技
材料化工
20 J4P104122-TW 中華民國 I571529 能源科技
材料化工
21 J4P104122-CN 大陸 3543665 能源科技
材料化工
22 J4P105010-CN 大陸 3615446 能源科技
材料化工
23 J4P105010-TW 中華民國 I592213 能源科技
材料化工
24 J4P105010-US 美國 9,837,669 能源科技
材料化工
25 J8P104062-TW 中華民國 I528298 工業工程
資訊工程
26 J8P104067-US 美國 9,906,414 工業工程
資訊工程
27 J8P104083-US 美國 9,800,505 工業工程
資訊工程
28 J8P107001-TW 中華民國 I642073 電子電機
29 J8P107002-TW 中華民國 I639486 機械結構
30 J8P107002-CN 大陸 4046734
31 J8P106077-TW 中華民國 I659279 機械結構
資訊工程
工業工程
32 EEP105111-TW 中華民國 I627156 材料化工
33 EEP106015-TW 中華民國 I622584 材料化工
34 EEP107052-TW 中華民國 I686377 能源科技
材料化工
35 J9P99181-TW 中華民國 I446727 電子電機
36 J9P99181-US 美國 8,542,140
37 J9P99189-TW 中華民國 I418034 電子電機
38 J9P99189-US 美國 8,604,549
39 J9P107018-TW 中華民國 I639825 電子電機
生化醫藥
40 N4P98130-TW 中華民國 I397280 通信傳輸
41 J6P104014-US 美國 9,906,033 電子電機
42 J6P101131-US 美國 8,742,839 電子電機
43 J6P98131DIV-US 美國 8,839,077 通信傳輸
電子電機
資訊工程
44 J6P100118-US 美國 8,650,452 通信傳輸
電子電機
45 J6P104030-US 美國 9,973,217 電子電機
通信傳輸
46 J6P99217-TW 中華民國 I435112 資訊工程
47 J6P99217-US 美國 8,941,720
48 J6P103050-TW 中華民國 I536727 電子電機
能源科技
49 J6P103050-US 美國 9,887,629
50 J2P106033-TW 中華民國 I686472 材料化工
能源科技
51 J2P103123-TW 中華民國 I530299 生化醫藥
52 J2P103090-TW 中華民國 I556837 材料化工
生化醫藥
53 J2P99014-US 美國 8,591,624 材料化工
54 J2P99014-CN 大陸 1351156 材料化工
55 J2P100132-TW 中華民國 I440605 能源科技
材料化工
56 J2P102129-TW 中華民國 I586446 能源科技
材料化工
57 J2P107109-TW 中華民國 I697660 材料化工
58 J2P105017DIV-TW 中華民國 I629358 材料化工
生化醫藥
59 J2P104134-US 美國 9,870,872 材料化工
60 J2P104134-TW 中華民國 I638375 材料化工
61 J2P104134DIV-US 美國 10,109,430 材料化工
62 I5P105006-TW 中華民國 I574958 光電光學
材料化工
63 I5P105006-US 美國 9,853,221
64 I5P104058-TW 中華民國 I579290 光電光學
能源科技
材料化工
65 I5P104058-CN 大陸 3417247
66 I5P104119(2)-CN 大陸 3657183 光電光學
材料化工
電子電機
67 I5P101035-TW 中華民國 I626211 能源科技
材料化工
68 I5P101035-US 美國 8,709,375 能源科技
材料化工
工業工程
69 I5P101044-TW 中華民國 I598385 能源科技
材料化工
70 I5P102059DIV-US 美國 9,961,902 材料化工
生化醫藥
71 I5P101045-TW 中華民國 I455878 能源科技
材料化工
工業工程
72 I5P107005D1-TW 中華民國 I705980 生化醫藥
材料化工
73 J2P105033-TW 中華民國 M531954 能源科技
材料化工
74 I5P107035-TW 中華民國 I718480 材料化工
生化醫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