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請期間:即日起至105年4月25日止(校內截止日)。
二、欲申請旨揭計畫之教師,請於105年4月25日前檢附「教育部補助大專校院協助教師轉入產業發展計畫書」等資料1式7份送產學合作營運總中心彙辦。
三、申請本計畫案之教師,倘計畫通過欲至產業界服務,仍須符合本校教師借調相關規定。
四、旨揭作業說明會資料、申請須知及計畫參考格式,請逕至「大專校院高等教育人力躍升培訓及媒合平臺」(網址:www.phdmatch.org.tw)下載專區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