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消息
國立清華大學國際產學營運總中心 > 最新消息 > 行政消息 > 「國立清華大學研發成果管理辦法」已於104年9月22日研發會議修正通過,104年10月27日經校長核定後公告。
「國立清華大學研發成果管理辦法」已於104年9月22日研發會議修正通過,104年10月27日經校長核定後公告。

一、本修正案經104922日本校研究發展會議修正通過,修正重點如下:

()新增研發成果態樣之說明(2條第5)

()授權承辦單位制訂內部作業流程細則 (3)

()增訂科權會職掌 (4條第1項第4)

()新增授權金分配應先扣除項目之名稱 (13條第5)

()將產學合作案中所列之既有技術授權金分配納入本辦法 (13條第5)

二、依新修正辦法之第13條第5項規定,修正後之權益收入分配方式及分配比例,將適用於10511(含當日)後匯款之權益收入,相關作業流程及分配比例表格請參照產學合作營運總中心相關說明文件(http://ocic.nthu.edu.tw/ocic/Content02.aspx?c=75)

 

修正後條文請參考:國立清華大學研發成果管理辦法

 

修正條文對照表請參考:國立清華大學研發成果管理辦法修正條文對照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