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教育部為協助大專校院教師貼近產業,深化實務教學資源及產學交流合作,促成研究及研發成果與產業及學研機構接軌,並活絡學界高階人力資源運用,再次辦理旨揭申請作業。
二、申請期間: 104年11月2日起至104年11月23日止(校內截止日)。
三、欲申請旨揭計畫之教師,請於104年11月23日前檢附「教育部補助大專校院協助教師轉入產業發展計畫書」送產學合作營運總中心彙辦。
四、申請本計畫案之教師,倘計畫通過欲至產業界服務,仍須符合本校教師借調相關規定。
五、檢附「104學年度教育部補助大專校院協助教師轉入產業發展計畫申請須知(第二次)」、「教育部補助大專校院協助教師轉入產業發展計畫書格式(第二次)」各1份供參。
六、相關計畫資訊可逕至「大專校院高等教育人力躍升培訓及媒合平臺」(網址:www.phdmatch.org.tw)查詢。